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家庭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离婚协议书标题:“湘潭离婚协议书”、“湖南离婚协议书”等。
2.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
3.离婚原因说明:夫妻双方双方需要明确在协议书中表明双方离婚的原因。
4.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子女由谁抚养和抚养权的约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子女与非抚养方的探望方式和时间等。
5.财产分割问题: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平分、协商等),财产的分割依据,以及共同负债的分担方式和清偿问题。
6.财产保全问题:如需对财产进行冻结、查封、委托出售等的措施,在协议书中需说明。
7.财产权问题:如果双方存在对共同财产所拥有的不同意见,可以在协议书中明确双方的财产权归属。
8.婚姻费用的分担问题:如婚姻登记、结婚仪式等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9.其他约定事项:如双方的离婚诉讼处理方式、违约责任等。
10.协议签署方式:离婚协议书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并可以有相关证人作为见证。
以下为湖南离婚协议书范文:
湖南离婚协议书
一、离婚原因说明: 我们夫妻双方经过深思熟虑,认为夫妻感情已无法修复,存在诸多矛盾和分歧,因此决定离婚。
二、子女抚养问题: 1.子女抚养权归XXX(父/母)所有,并由其独立抚养。 2.XXX(父/母)应向对方支付每月抚养费XXX元,支付方式为每月月底前将款项转入对方银行账户。
三、财产分割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为协商一致,现决定以XXXX元等额分割。 2.夫妻双方对共同负债按照各自承担一半的原则进行清偿。
四、财产保全问题: 共同财产目前无需采取冻结、查封、委托出售等保全措施。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协商解决双方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应承担法律责任。
六、协议签署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XXX(相关证人)作为见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地点:湘潭/湖南 地点:湘潭/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