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妇女因妊娠、分娩或哺乳需要休息的,享受产假。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妇女分娩后休假属于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因此,难产增加的产假和正常产假不能叠加享受。然而,有些地方或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妇女职工提供更多的休假,但这属于地方性或企事业单位的规定,并非法定。在享受这部分额外休假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政策进行申请。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妇女因妊娠、分娩或哺乳需要休息的,享受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女职工分娩可享受产假98天。此外,根据《计划生育服务条例》的规定,难产的女职工可再增加15天的产假。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妇女分娩后休假属于女职工的特殊权利。在同一过程中,不同的规定不能叠加享受,即同一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不可以同时享受产假98天和增加的15天产假的叠加。因此,难产增加的产假和正常产假不能叠加享受。
然而,有些地方或企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妇女职工提供更多的休假,但这属于地方性或企事业单位的规定,并非法定。在享受这部分额外休假时,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政策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