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范围为职工月工资收入的30%至60%,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的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并适应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变化,我们决定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度,郑州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根据职工的月工资收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范围为职工月工资收入的30%至60%,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根据自身工资收入确定缴存基数后进行缴存。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2年度,郑州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调整为8%,其中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4%,单位缴存比例为4%。职工工资收入在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可以由单位自行决定,但是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2%。
三、实施时间
上述调整将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请各相关单位和职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新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进行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同时,我们会继续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