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休养治疗暂时停止工作的期间。以上是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具体执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具体的工资标准如下:
1.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按照工伤职工平时工资的100%支付。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休养治疗暂时停止工作的期间。
2.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经过医疗鉴定被认定为需要安排工种调整或者安排岗位调整,其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原工种或者岗位工资的80%。
3. 对于享受单位基本工资水平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补助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60%。
4.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如有享受国家规定生育津贴等福利待遇的,按规定同时享受这些待遇。
5. 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仍然无法从事原工种或者岗位的工作,需要转岗、转业或者辞职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享受转岗、转业或者辞职的福利待遇。
以上是福建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具体执行时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