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付比例一般为20%至25%,门诊统筹待遇给付上限为每人每年2000元。患者凭医疗费用发票和门诊结算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常州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享受如下:
1.就医范围:可以在常州市内参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等。
2.自付比例: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时,医保基金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比例(一般为自费药品、检查项目、治疗项目等)和申报项目限额进行报销。自付比例一般为20%至25%,门诊统筹待遇给付上限为每人每年2000元。
3.特殊慢性病:对于符合规定的特殊慢性病,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诊疗费用报销比例可提高至60%,支付上限为每人每年4000元。
4.报销流程:就医时,患者出示社会保障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医疗机构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核销费用后,报销流程开始。患者凭医疗费用发票和门诊结算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的医保政策以当地卫生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常州市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可能存在较细微的差别,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了解详细情况。